根據《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貴州省財政廳關于做好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有關工作的實施意見》(黔人社發〔2020〕4 號)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按規定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在勞動年齡內,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
1.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0周歲及以上的失業人員;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業人員;
3.持《殘疾證》的殘疾失業人員;
4.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長期失業人員;
5.失去土地的農民轉為城鎮戶口的失業人員;
6.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A.城鎮零就業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畢業生;B.在校期間申請并獲得了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C.父母雙方(單方)持《殘疾證》,全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本人持《殘疾證》的高校畢業生;D.學生在校期間家庭發生重大變故或災難,經民政部門認定屬社會扶助對象的高校畢業生;E.登記失業一年以上仍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7.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家庭成員均處于失業狀態的城鎮居民家庭的失業人員(即零就業家庭成員);
8.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同意確定的其他就業困難對象;
9.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要求、在城鎮居住半年以上、處于無業狀態的農村轉移勞動者;
10.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要求、在城鎮居住且處于無業狀態的建檔立卡易地扶貧搬遷勞動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未解除的人員;
2.服刑期間的各類人員;
3.有違紀違法嫌疑正在接受調查的各類人員;
4.喪失勞動能力的各類人員;
5.各類在校生或實習期間未畢業的大中專在校生;
6.已在工商行政部門領取營業執照、被用人單位招用穩定就業等人員;
7.《就業創業證》未年審;
8.現仍在崗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及村干;
9.已享受過就業補助資金開發的其他公益性崗位補貼人員。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不進行筆試,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由丹寨縣排調鎮組織線下報名,采取資格審查、面試等方式確定上崗人員名單。
(一)報名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報考人員如實提交和填寫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1.報名時間:2026年3月18日起至2026年3月19日。如遇無人報名或報名人數不足,將視情況順延,直至招滿為止。
2.報名地點:丹寨縣排調鎮黨務政務服務中心(一樓大廳)。
聯系人:陳志劍(18212411557)。
3.報名所需材料:
①應聘排調鎮公益性崗位報名表2份;
②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下同)原件及復印件2份;
③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照片白底3張;
④《就業創業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二)資格審查
由排調鎮黨務政務服務中心進行統一審核工作,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考生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均將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三)面試
1.面試時間。根據報名情況確定,另行通知。
2.面試成績。面試分值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按得分高低進行排名,梯次錄取,錄滿為止。
(四)公示、聘用
根據面試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在排調鎮人民政府公告公示欄進行公示5天,對于擬聘用人員無異議后,按規定簽訂城鎮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期限1年,期滿后,視考核情況可續合同,最多不超過3年。如錄用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聘用到法定退休年齡。聘用期滿后,聘用合同自然解除。
三、崗位補貼
(一)崗位補貼標準
每月崗位補貼標準為當地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包含繳納社會保險個人承擔的部分。
(二)社會保險補貼
由用人單位按照標準辦理繳費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大額醫療保險參保登記和繳費,個人應繳納部分從崗位補貼代扣代繳。
四、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丹寨縣排調鎮黨務政務服務中心組織實施和解釋,并全程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監督,報考人員對本次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向排調鎮人民政府咨詢和反映。
咨詢電話:陳志劍18212411557
監督電話:0855-3650082
附件:丹寨縣排調鎮2026年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職位一覽表

(信息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mLiajeOV77XwxdG3Kcv41Q)
2026年丹寨縣排調鎮公開招聘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公告(6人,3月18-19日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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