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我院訴前調解工作力量,有效節省當事人訴訟時間和經濟成本,滿足人民群眾對多元解紛的現實需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進一步深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特邀調解的規定》,經研究,我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返)聘特邀調解員開展訴前調解工作,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職責
開展訴前調解工作,依法對當事人之間矛盾糾紛進行調解,促進當事人在依法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調解協議,實質解決矛盾糾紛等相關調解工作。
二、選(返)聘條件及要求
(一)特邀調解員應具備的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維護憲法權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無違法犯罪記錄及無涉嫌違法違紀或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情況。
2.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熱心調解工作,自覺遵守本院特邀調解員工作管理和考核制度;
3.身體健康、男女不限,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60周歲以上需提交近三個月以內的體檢報告并具有正常履職能力;
4.熟悉國家法律政策、社情民意,善做群眾工作和調解工作人員;
5.有法檢兩院工作經驗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6.有充足的時間保障參加調解工作,服從本院工作調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特邀調解員
1.受過刑事處罰或近三年內曾受過行政拘留處罰的;
2.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限制高消費的;
3.其他不宜擔任特邀調解員的情形;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三、選(返)聘人數
選(返)聘特邀調解員1名。
四、選(返)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6年1月29日-2月2日(節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黃平縣人民法院綜合辦公樓五樓政治部辦公室(513室)
3.報名材料:
(1)報名表(見附件);
(2)本人身份證、學歷證、退休證等相關證件復印件;
(3)近期本人一寸免冠照片;
4.報名方式:攜帶上述材料現場報名。
聯系人:付靜
聯系電話:18188050055
(二)聘用
1.資格審查
我院安排專人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在選(返)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取消資格。已經聘任的解除聘任,其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2.確定擬聘任人員
經過綜合評選,被確定為擬選(返)聘特邀調解員的,將在我院官方公眾號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日。公告期滿后,由我院統一發放聘書,聘期一年。我院與特邀調解員之間不建立勞動合同關系或勞務合同關系。
五、其他事項
1.選(返)聘特邀調解員補貼按有關規定發放,具體來院了解,待遇從優。
2.特邀調解員嚴重違反相關管理制度或者發生不能履行職責情況時,我院有權解除聘任。
2026年1月29日
(信息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lnRM3EkpKrdSZktqongy7A)

2026年黃平縣人民法院關于選(返)聘特邀調解員的公告(1月29-2月2日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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