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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黔西南州202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有關規定,為統籌做好興義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資格復審工作,現就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資格復審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方式、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方式:本次資格復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市招聘辦統一組織,各招聘單位負責具體實施,采取現場審查的方式進行。
資格復審時間:2025年5月19日至5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遞補復審時間:2025年5月21日至5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資格復審地點:興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興義市桔山街道桔豐路中段)
二、資格復審對象
在達到筆試環節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鄉<鎮>單位為140分,街道和縣<市>直單位為150分)的考生中,根據筆試環節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與資格復審人數1:3比例(含1:3)確定資格復審對象,同一崗位最后一名考生筆試環節成績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單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該崗位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數未達到1:3比例的,按實際取得有效筆試環節成績(達到筆試環節最低合格分數線)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
詳見附件1:興義市202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三、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須提供以下印證材料
(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報名表》打印件一份。
(二)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其他資格條件證書等原件。國(境)外學歷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 原件及復印件。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25年高校畢業生可持《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或學校證明參加復審。
畢業證書專業為一級學科,實際研究方向為崗位所需二級學科、高校自設專業以及國(境)外相近專業需提供學校出具的所學課程證明;
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可憑有效期內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相應學科《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和具有認定教師資格規定的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參加復審。已認定通過未獲得證書的,可持《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等相關證明復審,但須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四)與《報名表》同底的一寸彩色證件照片3張。
(五)報名時為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的須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國有企業正式人員須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報名時無工作單位,資格復審時已成為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人員的,須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不提供證明或以無業人員身份報考的視為提供虛假信息,查實后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同意報考證明(模板僅供參考)》(附件3)
(六)報考定向招聘等崗位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1.定向招聘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崗位的,提供服務證書或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證明材料需載明服務項目、服務單位、起止時間、服務年限、服務期間歷年考核情況等情況);
2.定向招聘村干部崗位的,提供任職文件和縣級組織部門或縣級民政部門出具的關于任職情況的證明材料原件(證明材料需載明任職單位、所任職務、是否任滿3年等情況)。招聘崗位要求農村社區的,需要縣級民政部門出具證明材料時注明;
3.定向退役士兵招聘崗位的,提供應征入伍通知書、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或縣級人武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證明材料需載明入伍時間、入伍地點、服役部隊、退役時間等內容);
4.定向隨軍家屬招聘的,提供隨軍家屬認定審批表或者相關證明材料;
5.定向本縣(市)戶籍或生源的,提供《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七)放寬年齡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學位人員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具有崗位對應的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人員須提供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八)招聘單位根據復審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資格審查及復審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任何環節如查實考生不符合相關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其招聘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相關事宜
(一)資格復審對象須關注資格復審相關公告,如因未及時閱讀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換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而未參加資格復審的,后果由資格復審對象本人承擔。
(二)各招聘單位須及時與資格復審對象聯系并做好相關情況記錄備查。資格復審對象放棄資格復審的,應向招聘單位提交書面材料,對未提交書面材料的,招聘單位應做好記錄,實行雙人核實確認并做好相關情況記錄備查。
(三)各招聘單位須嚴格按照《招聘簡章》,對資格復審對象提供的報名表等相關資料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并在《報名表》上簽署意見。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須簽署《興義市202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承諾書》(附件2)。若故意隱瞞本人重要信息,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并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 第35號)的有關規定處理。
(四)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以及在規定時間內因電話關機、停機、無人接聽等原因無法聯系其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遞補復審期間內從達到筆試環節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者中,按筆試環節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市招聘辦不再另發遞補復審公告。招聘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系到資格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該遞補人員自動放棄。如因招聘單位審核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者進入面試環節的,該報考者面試成績無效并追究審核單位相關人員責任。
(五)資格復審結束后,考生主動放棄后續環節資格的,不再進行遞補。無考生通過資格復審的,該崗位取消,取消的情況由市招聘辦統一公布。
(六)資格復審對象在資格復審期間(網上報名系統開啟,請考生自行打印網上報名表),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pta.guizhou.gov.cn/),自行打印考生附有相片的《報名表》。
(七)若考生本人不能參加資格復審的,可委托他人持委托書及委托人、受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相關復審材料原件、復印件進行資格復審。
(八)資格復審工作接受同級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
溫馨提示:興義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發布的各項信息均在“興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gzxy.gov.cn/gzxysite/xysrsj/)發布,請廣大報考者仔細閱讀《招聘簡章》,熟悉有關程序和要求,及時查閱各環節公示公告,并保持通訊暢通。若有需要咨詢和解答的問題,請及時撥打有關咨詢電話,因未閱讀公告而導致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咨詢電話:0859—3915263(興義市人事考試服務中心)
咨詢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節假日除外。
受理監督單位:市紀委市監委機關
監督舉報電話:0859—3233055
附件:1.興義市202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點擊下載)
2.興義市202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承諾書(點擊下載)
3.同意報考證明(模板僅供參考)(點擊下載)
興義市202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5年5月13日
(信息來源:https://www.gzxy.gov.cn/gzxysite/xysrsj/1342/202505/t20250513_87862887.html)
興義市202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資格復審相關事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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